发布时间:2020-12-22 14:20: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
德人大〔2020〕36号
县人民检察院: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根据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声典的提请,德化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:
童其倡同志任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;
免去李文革同志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。
德化县人大常委会
2020年12月21日
上一篇:关于赖金明等同志免职的通知
下一篇:关于郑华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